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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卫森画戟,宴寝凝清香。
海上风雨至,逍遥池阁凉。
烦疴近消散,嘉宾复满堂。
自惭居处崇,未睹斯民康。
理会是非遣,性达形迹忘。
鲜肥属时禁,蔬果幸见尝。
俯饮一杯酒,仰聆金玉章。
神欢体自轻,意欲凌风翔。
吴中盛文史,群彦今汪洋。
方知大藩地,岂曰财赋强。
官邸门前画戟林立兵卫森严,休息室内凝聚着焚檀的清香。
东南近海层层风雨吹进住所,逍遥自在池阁之间阵阵风凉。
心里头的烦躁苦闷将要消散,嘉宾贵客重新聚集济济一堂。
自己惭愧所处地位太过高贵,未能顾及平民百姓有无安康。
如能领悟事理是非自然消释,性情达观世俗礼节就可淡忘。
鲜鱼肥肉是夏令禁食的荤腥,蔬菜水果希望大家尽管品尝。
大家躬身饮下一杯醇清美酒,抬头聆听各人吟诵金玉诗章。
精神愉快身体自然轻松舒畅,心里真想临风飘举奋力翱翔。
吴中不愧为文史鼎盛的所在,文人学士简直多如大海汪洋。
现在才知道大州大郡的地方,哪里是仅以财物丰阜而称强?
1、森:密密地排列。
2、戟(jǐ):古代一种兵器。
3、宴寝:宴,意为休息。宴寝就是私室,内室。这里指休息的地方。
4、海上:指苏州东边的海面。
5、烦疴(kē):烦躁。疴,本指疾病。
6、居处崇:地位显贵。
7、斯民康:人民康乐。
8、理会:通达事物的道理。
9、达:旷达。
10、形迹:指世俗礼节。
11、时禁:当时正禁食荤腥。
12、幸:希望,这里是谦词。
13、金玉章:文采华美、声韵和谐的好文章。这里指客人们的诗篇。
14、神欢:精神欢悦。
15、吴中:苏州的古称。
16、群彦:群英。
17、汪洋:众多。
18、大藩:这里指大郡、大州。藩,原指藩王的封地。
《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》是唐代诗人韦应物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。这是一首写与文士宴集并抒发个人胸怀的诗。诗人自惭居处高崇,不见黎民疾苦。全诗议论风情人物,大有长官胸襟。叙事,抒情,议论相间,结构井然有序。
这是韦应物晚年,任苏州刺史时所作。燕集诗,是一种“应用诗”,应酬意味甚重,然而这首诗却不同凡响。它既十分得体,又典型地表现了诗人当时领袖东南诗坛的气度,及其淡远中见闲雅雍容之致的创作个性。此诗可分成四个层次。
第一层为开头六句,写宴集的环境,突出“郡斋雨中”四字。兵卫禁严,宴厅凝香,显示刺史地位的高贵、威严。然而这并非骄矜自夸,而是下文“自惭”的原由。宴集恰逢下雨,不仅池阁清凉,雨景如画,而且公务骤减,一身轻松。再加上久病初愈,精神健旺,面对嘉宾满堂,诗人不禁喜形于色。寥寥数句,洒脱简劲,颇有气概。
第二层为“自惭”以下四句,写宴前的感慨。“自惭居处崇”,不单指因住处的高大宽敞而感到惭愧,还包括显示刺史地位的“兵卫森画戟,宴寝凝清香”等因素在内,因为这些更使韦应物感到了自身责任的重大。当然,“未睹斯民康”——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是触发他“自惭”的最为直接的原因。诗人从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出发,自觉地将“斯民”之康跟自己的华贵、威严及“居处崇”对比,这是很自然的。他以前早就说过“身多疾病思田里,邑有流亡愧俸钱”(《寄李儋元锡》)和“方惭不耕者,禄食出闾里”(《观田家》)等语,把自己所得俸禄与农民的辛勤劳动联系起来,把自己的地位和自己的责任联系起来,为自己的无功受禄而深感惭愧,深感不安,这种深刻的认识,来自他历年担任地方官所得到的感性印象。
但是又将宴饮享乐了,解决这种心理上的矛盾,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老庄思想了,于是,“理会是非遣,性达形迹忘”,会老庄之理而遣送是非,达乐天知命之性而忘乎形迹,用这种思想去麻痹自己,可以暂时忘怀一切,心安理得地宴集享受,不必再受良心的谴责。韦应物亦不能免给。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通病。
第三层为“鲜肥”以下六句,写诗人对这次宴集的欢畅体会。这次宴会,正值禁屠之日,并无鱼肉等鲜肥食品上桌,而是以蔬果为主。这说明与宴者的欢乐并不在吃喝上,而是在以酒会友、吟诗作赋上。诗人得意洋洋地说:“俯饮一杯酒,仰聆金玉章。神欢体自轻,意欲凌风翔。”他一边品尝美酒,一边倾听别人吟诵佳句杰作,满心欢快,浑身轻松,几乎飘飘欲仙了。
第四层为最后四句,诗人悟得,自己拜领君命守土大藩,治理东南财赋之地,其实还不足幸,最幸运的是东南人杰地灵,文史兴盛。这一结尾既承上申足情趣,又隐含作为州守,当以文教兴邦的深意,而在结构上,更上应全诗的枢纽——“烦疴”至“未睹”四句,在切合燕集诗体制的同时,有无尽余味。
这首诗不仅艺术水平较高,更表现了作者居安思困的襟怀。“自惭居处崇,未睹斯民康”,推己及人,居安思困,一饭不忘来处,这是他关心民情、搞好政务的动力。而这,正是《诗经》以来“缘情体物”的优良传统的继续。
韦应物(737~792),字义博,京兆杜陵(今陕西省西安市)人。唐朝官员、诗人,因出任过苏州刺史,世称“韦苏州”“韦左司”“韦江州”。诗风恬淡高远,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。韦应物是文昌右相韦待价曾孙,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,以门荫入仕,起家右千牛备身,出任栎阳县令,迁比部郎中,加朝散大夫。外放治理滁州、江州刺史,检校左司郎中、苏州刺史等职。约贞元七年(791年)初,韦应物在苏州去世。韦应物是山水田园派诗人,他的诗风澄澹精致,诗歌内容丰富,风格独特,影响深远,后人每以王(王维)孟(孟浩然)韦柳(柳宗元)并称。今传有10卷本《韦江州集》、两卷本《韦苏州诗集》、10卷本《韦苏州集》。散文仅存一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