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斯
·先秦·

2篇诗词

李斯(约前280年—前208年),秦,政治家、文学家。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西南)人。初为郡小吏,后从荀况学帝王之术,战国末年入秦,初为吕不韦舍人,后被秦王政任为客卿。秦统一六国后,任丞相。参与制定秦朝的法律并完善了秦朝的制度;主张实行郡县制、废除分封制;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《诗》《书》、百家语,禁止私学,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;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、车轨、货币、度量衡的统一。李斯实行郡县制等政治主张,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秦始皇死后,他与赵高合谋立少子胡亥为帝。后为赵高所忌,被杀。著有《谏逐客书》和《仓颉篇》。
  • 谏逐客书
    · 先秦 ·

    李斯

      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昔缪公求士,西取由余于戎,东得百里奚于宛,迎蹇叔于宋,来丕豹、公孙支于晋。此五子者,不产于秦,而缪公用之,并国二十,遂霸西戎。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风易俗,民以殷盛,国以富强,百姓乐用,诸侯亲服,获楚、魏之师,举地千里,至今治强。惠王用张仪之计,拔三川之地,西并巴、蜀,北收上郡,南取汉中,包九夷,制鄢、郢,东据成皋之险,割膏腴之壤,遂散六国之从,使之西面事秦,功施到今。昭王得范雎,废穰侯,逐华阳,强公室,杜私门,蚕食诸侯,使秦成帝业。此四君者,皆以客之功。由此观之,客何负于秦哉!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,疏士而不用,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。

     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,有随、和之宝,垂明月之珠,服太阿之剑,乘纤离之马,建翠凤之旗,树灵鼍之鼓。此数宝者,秦不生一焉,而陛下说之,何也?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,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,犀象之器不为玩好,郑、卫之女不充后宫,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,江南金锡不为用,西蜀丹青不为采。所以饰后宫,充下陈,娱心意,说耳目者,必出于秦然后可,则是宛珠之簪、傅玑之珥、阿缟之衣、锦绣之饰不进于前,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。夫击瓮叩缶,弹筝搏髀,而歌呼呜呜快耳者,真秦之声也;《郑》《卫》《桑间》《昭》《虞》《武》《象》者,异国之乐也。今弃击瓮叩缶而就《郑》《卫》,退弹筝而取《昭》《虞》,若是者何也?快意当前,适观而已矣。今取人则不然,不问可否,不论曲直,非秦者去,为客者逐。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、乐、珠玉,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。此非所以跨海内、制诸侯之术也。

      臣闻地广者粟多,国大者人众,兵强则士勇。是以太山不让土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择细流,故能就其深;王者不却众庶,故能明其德。是以地无四方,民无异国,四时充美,鬼神降福,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。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,却宾客以业诸侯,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,裹足不入秦,此所谓“藉寇兵而赍盗粮”者也。

      夫物不产于秦,可宝者多;士不产于秦,而愿忠者众。今逐客以资敌国,损民以益仇,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,求国无危,不可得也。

  • 行督责书
    · 先秦 ·

    李斯

   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

    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

   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

    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。

    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故申子曰“有天下而不恣睢,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”者,无他焉,不能督责,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,若尧、禹然,故谓之“桎梏”也。

    夫不能修申、韩之明术,行督责之道,专以天下自适也,而徒务苦形劳神,以身徇百姓,则是黔首之役,非畜天下者也,何足贵哉!夫以人徇己,则己贵而人贱;以己徇人,则己贱而人贵。

    故徇人者贱,而人所徇者贵,自古及今,未有不然者也。

    凡古之所为尊贤者,为其贵也;而所为恶不肖者,为其贱也。

    而尧、禹以身徇天下者也,因随而尊之,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,夫可谓大缪矣。

    谓之为“桎梏”,不亦宜乎?不能督责之过也。

    故韩子曰:“慈母有败子,而严家无格虏”者,何也?则能罚之加焉必也。

    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

    夫弃灰,薄罪也,而被刑,重罚也。

    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。

    夫罪轻且督深,而况有重罪乎?故民不敢犯也。

    是故韩子曰“布帛寻常,庸人不释,铄金百溢,盗跖不搏”者,非庸人之心重,寻常之利深,而盗跖之欲浅也;又不以盗跖之行,为轻百镒之重也。

    搏必随手刑,则盗跖不搏百镒;而罚不必行也,则庸人不释寻常。

    是故城高五丈,而楼季不轻犯也;泰山之高百仞,而跛羊牧其上。

    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,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?峭堑之势异也。

    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,长执重势,而独擅天下之利者,非有异道也,能独断而审督责,必深罚,故天下不敢犯也。

    今不务所以不犯,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,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。

    夫不能行圣人之术,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?可不哀邪!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,则荒肆之乐辍矣;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,则流漫之志诎矣;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,则淫康之虞废矣。

    故明主能外此三者,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,而修其明法,故身尊而势重也。

    凡贤主者,必将能拂世磨俗,而废其所恶,立其所欲,故生则有尊重之势,死则有贤明之谥也。

    是以明君独断,故权不在臣也。

    然后能灭仁义之途,掩驰说之口,困烈士之行,塞聪揜明,内独视听,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,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。

    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。

    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、韩之术,而修商君之法。

    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,未之闻也。

    故曰“王道约而易操”也。

    唯明主为能行之。

    若此则谓督责之诚,则臣无邪,臣无邪则天下安,天下安则主严尊,主严尊则督责必,督责必则所求得,所求得则国家富,国家富则君乐丰。

    故督责之术设,则所欲无不得矣。

    群臣百姓救过不及,何变之敢图?若此则帝道备,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。

    虽申、韩复生,不能加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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